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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鼓励宗教界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在平等友好基础上同各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宗教文化的交流交往,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增进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扩大我国宗教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宗教界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国际道教论坛”、“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和“中国伊斯兰文化展”,搭建更多的宗教文化交流平台,通过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吸收一切有利于我国宗教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推动我国宗教文化走向世界。支持宗教界主动参与世界不同文明、不同信仰、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与世界上一切热爱和平、主持正义的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一道,承担起历史的责任,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反对一切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和挑起文明冲突的行为,化解宗教纷争和冲突,促进社会和睦,维护世界和平。同时,越是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就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防止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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