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平即指出,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之中,仍旧不能搁置信仰的作用。因为“敬畏感是一种宗教情怀,体现出信仰的超越性,而且指引、支配着人们心中的道德律,这是法治、秩序等社会规范的重要补充。因为法作为社会表层规范,它是被动、强制的,有了这种敬畏感,就得到了人心深层的思考,就会使人有一种主动、能动的呼应和支撑”。
卓新平说,没有信仰,“老人跌倒该不该救”、“幼儿被车碾压路人视而不见”这些问题就出现了,而这种道德困境和价值缺失正在考验、煎熬着中国人的良心。他举例说,正是在这种道德及意义危机中,中国人重新开始呼唤道德价值和信仰意义的回归,找寻失落的精神家园,比如在“离开雷锋的日子”很久以后又重提 “雷锋精神”、重塑“公民雷锋”形象;广州和武汉也联手上演《信仰》之剧,以文艺形式让信仰重新登上当代公民社会的舞台;关公崇拜也在被有识之士以“申遗”的方式来谋求其返璞归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