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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明確,我們是自己在造廟之前,已經擁有了這210 Acre土地(最初構買時,經紀聲稱有300 Acre),而在這個土地上卻不允許建造墳墓、不允許建造墓地、不允許建造廟宇,不准許建造這個或者建造那個……等等。而臥龍崗的市委,是由聯邦政府贈送了一塊土地;所以政府的政策意向是很不同的。使用法律也是很不同的;政府的法律思考點也是很不同的。所謂〝高度決定視野,角度決定觀點〞──實際上觀點不同就會帶來思考問題的方式不同;所謂視野的不同,就會帶來思考問題的深度不同。在這裡我覺得〝Woollongong郊區建造南天寺的計劃〞 是值得參考一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