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金剛經》的這一句經文、這一句聖偈,非常真理化地讚頌了我們宗下的十二乘教判。這個十二乘教判中並沒有說到哪一乘教高一些、哪一乘教低一些。這一些教法符合眾生的根器的,應機而說,但是也對眾生留下了判釋這十二乘教法的一個偈語性的規律───也就是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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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二乘教法中,如我們行者自己拿《金剛經》的這一個偈語去判釋,看哪一些教法是有為法,哪一些教法是無為法。經過這樣的判釋,經過教相真理性的體現以及事相的實踐,我相信我們中國漢傳密宗──聖密宗金剛禪佛教、古梵密佛教的行者每一位都能夠體會得出哪一些是有為法、哪一些是無為法。我們應該把持著自己,努力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今天由於時間的關係,暫時的討論到這裡。我們下一次再見。阿彌陀佛!
感謝 薄伽梵 師尊的聖密龍講聖示。我們希望下星期能夠再請到 薄伽梵 師尊為我們繼續聖示。謝謝 師尊。阿彌陀佛!
這裡的〝如來〞可以解為 大聖 釋迦牟尼佛祖,也可以解為法性、法性身,更可以解為肇源法性。所以,根據宗下的理念,當超越了大乘的顯教的時候,祂的理念和修持──教相、事相、戒相、圓相就更上一層樓,這個時候就進入密宗的境界。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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