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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这是大乘行者们,佛教大乘之各家流派,都公认为真理之经典名句。可惜,许多读者在解读这经文的时候,或许有所误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一经典的名句共二十个字分四段,每段五个字: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这四段是分四个境界。
〝一切有为法〞第一境:
第一个境中所讲:
一切有为法,
在解读〝一切有为法〞的时候,圆满之解读,应该解读成为一切有为法和一切无为法。
因为 大圣 释迦牟尼佛祖所讲之有为法,包含著无为法,无为法里包含著有为法。
所以,一切有为法实际上就是一切有为法和一切无为法。
有为法、无为法,都存在于相融相契,和睦相处,存在于一切法界之内。
因此,〝一切有为法〞之究竟、了义的解读,就是宇宙法界中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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