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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来中国政府在西藏做了很多事情,概况地说办了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1951年实现西藏和平解放,从此以后任何势力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成为永远不可能。这和平解放是西藏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因为作为人权的基础——中国的国家主权得到了保证。历史清楚地表明,如果任由帝国主义侵略、凌辱,西藏的人权事业根本就无从谈起。第二件大事是1959年平息以十四世达赖喇嘛为首的少数上层统治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在西藏实现了民主改革,废除了持续数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从此和中国其他地区一样进入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此后,在西藏恢复旧有的封建农奴制度也成为永远不可能。通过民主改革,百万农奴获得了人权,这是中国也是世界人权史上的一件非常重要的、有深远影响的大事。第三件大事是我们在西藏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半个多世纪中实现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人权事业的保障与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