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本网

[金剛龍聖] 內容提要 從佛教的反哺歷史看今天的聖密行[1-4/4]

[复制链接]
明朗 发表于 2010-10-19 16: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作為外來的宗教傳入中國的歷史中,其名相教義亦曾被以〝格義〞、〝俗講〞、〝經變〞、〝梵唄〞、〝聖密龍講〞(注7)等闡發方式來進行大眾傳播,凡此種種,皆表明,印度佛教接受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熏陶,以其廣大的包容性,顯現智慧和慈悲的本懷,而產生了有中國特色的中國佛教,潤澤華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明朗 发表于 2010-10-19 16: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是因為異域文化與本土文化的認知差異現象,佛教在立教傳宗方面就必須貼近本土思想,但又不可以被完全同化,失去其本有的,以超越界靈性瑜伽(注8)為特質的,教相、事相、戒相、圓相的靈性內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明朗 发表于 2010-10-19 16: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宗教亦需要貼近民情,才可以獲得社會大眾的廣泛支持和信仰,佛教也只有在實踐人間佛教的基礎上,才能夠歷久恆新,法源長流。這也是中國佛教在面對〝三武一宗〞滅佛法難打擊後,屹立不倒的原因之所在。然而,歷次的法難對佛教所造成的破壞性之大,也是顯而易見的。據史書記載,僅唐武宗滅佛的六年間,全國毀寺四千六百多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拆招提蘭若四萬餘處;(注9)更為可惜的是,大量藏經以及經版被銷毀,直接導致了諸宗的沒落,中國佛教也從此走上衰敗之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heng 发表于 2010-10-28 1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國漢傳密宗──聖密宗金剛禪佛教一定要為提昇中華民族,全民族的精神生命、靈性生命的質量,而作出應有的貢獻。由是,我們每一位聖密行者都肩負著光榮的歷史使命,為報效親愛的祖國,為中華民族的強盛,為世界和平而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19: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养心 发表于 2010-10-28 20: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离垢 发表于 2010-10-28 21: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宗教亦需要貼近民情,才可以獲得社會大眾的廣泛支持和信仰,佛教也只有在實踐人間佛教的基礎上,才能夠歷久恆新,法源長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guo44 发表于 2010-11-23 17: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創於印度,然終遭法難而在五印全境覆滅,現在印度的佛教是十九世紀,在多國僧人學者不懈努力下,反哺而成。(注1)

佛教傳來中土,再輾轉通往朝鮮半島和日本,歷「三武一宗」之劫,雖不至於滅絕,聖教典藏亦已大損,天台、賢首、唯識等大宗式微的當時,多是從朝鮮半島和日本國的佛教初請回典籍,得以傳宗延續。故而,日本佛教和朝鮮佛教慈悲反哺中國,具大恩德。(注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guo44 发表于 2010-11-23 17: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了報答祖國母親的養育之恩, 薄伽梵 智及維摩詰 師尊多次聖示:

〝中國漢傳密宗──聖密宗金剛禪佛教一定要為提昇中華民族,全民族的精神生命、靈性生命的質量,而作出應有的貢獻。由是,我們每一位聖密行者都肩負著光榮的歷史使命,為報效親愛的祖國,為中華民族的強盛,為世界和平而努力。〞(注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guo44 发表于 2010-11-23 17: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宗教亦需要貼近民情,才可以獲得社會大眾的廣泛支持和信仰,佛教也只有在實踐人間佛教的基礎上,才能夠歷久恆新,法源長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灵馨荟萃

GMT+8, 2026-6-19 15:5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