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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tricia

协调“社会主义与宗教”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专访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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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相应 发表于 2010-10-11 20: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使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教分离上,而是要在政教分离的基础进一步追求政教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和而不同的境界,达致政教关系的和谐,真正做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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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 发表于 2010-10-12 09: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的
在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上,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结成了爱国统一战线;在具体处理宗教问题上,推进宗教法制建设,制定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确保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正常活动;在工作导向上,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抑制消极作用,使宗教跟上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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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 发表于 2010-10-12 09: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年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做了许多好事,在社会上赢得了好声誉,但有的干部就担心,宗教界做这些事情肯定会扩大宗教影响,不敢鼓励和支持,更不敢进行宣传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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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露 发表于 2010-10-12 09: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以教徒数量来衡量宗教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中国有些宗教信徒迅速增加,比如基督教,你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王作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出现较快增长势头,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也有所增强。比如基督教,新中国建立初期是70万人,据中国基督教协会统计现在已达1600万人,而且主要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增长的。考虑到还有一些基督徒没有在开放的基督教堂点参加活动,实际数量还要多一些。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也很复杂,需要深入研究。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有三条:一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人们可以自主选择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再受到限制、干涉和歧视,社会在这方面越来越宽容;二是社会变动给宗教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竞争激烈,压力加大,利益分化,社会分层,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宗教成为其中的一个选项;三是对外开放条件下外来影响扩大,特别是以基督教为内核的西方文化影响日增,许多年轻人追捧圣诞节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国外宗教组织把中国当作信仰的“处女地”,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到我国内进行“开荒布道”,发展教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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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 发表于 2010-10-12 09: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结成了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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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 发表于 2010-10-12 10: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宪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行政教分离,但从制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看,体现了政教分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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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 发表于 2010-10-12 1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当代政教关系为“新型政教关系,以政教分离原则为基础,以政教和谐为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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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学 发表于 2010-10-12 21: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形之下,我国在处理宗教问题上虽然也经历过曲折,但找到了破解这一政治难题的正确路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逐步学会用科学、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宗教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和政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
    最重要的有这样三条:在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上,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结成了爱国统一战线;在具体处理宗教问题上,推进宗教法制建设,制定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确保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正常活动;在工作导向上,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抑制消极作用,使宗教跟上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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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学 发表于 2010-10-12 21: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美国媒体上一直说中国控制印刷圣经,基督徒手上没有圣经可读,一些组织以此募集捐款向中国偷运圣经。2006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到美国纽约、洛杉矶、亚特兰大巡回举办“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对圣经的出版、印刷、分送以及教徒读经进行全景式展示,在美国观众中引起很大震动,主流媒体上有关这方面的指责由此退潮,偷运圣经活动也开始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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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学 发表于 2010-10-12 21: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宪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行政教分离,但从制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看,体现了政教分离的精神。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其二,不能利用国家政权扶持某种宗教,也不能利用国家政权压制某种宗教,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不厚此薄彼;其三,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从我国政教分离原则的具体内容看,既有别于我国历史上的政教关系,与其他国家的政教分离制度相比,也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所以我说是一种“新型政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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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学 发表于 2010-10-12 21: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使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教分离上,而是要在政教分离的基础进一步追求政教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和而不同的境界,达致政教关系的和谐,真正做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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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学 发表于 2010-10-12 21: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要特别强调,衡量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标准,不是看教徒数量是多了还是少了,而是主要看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宗教领域是否团结稳定,宗教是否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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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合 发表于 2010-10-12 22: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调“社会主义与宗教”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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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发表于 2010-10-14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以教徒数量来衡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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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L59 发表于 2010-10-15 0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与宗教”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必须面对的一道政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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