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patricia

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

  [复制链接]
灵花儿 发表于 2015-2-18 1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吉新 发表于 2015-2-18 17: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所有的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导向救渡,自我救渡和救度众生,如果说修行就是为了自己,那就悖离了佛法修行的宗旨,而且,也是永远都没有成佛的可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吉新 发表于 2015-2-18 17: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同时,修行最终也是要落实于生活,因为我们的生命离不开生活,而 师父圣示过,一切都是肇源法性的显现,隐态世界和显态世界本来也就是不连续的整体,如果没有落实于生活的点点滴滴,其实,也是违悖了佛祖最初寻求解脱的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吉新 发表于 2015-2-18 17: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所以搞明白世谛与第一义谛的关系其实非常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吉新 发表于 2015-2-18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够悉心体会,就会发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前者,告诉了我们入世间要站在灵性的高度,否则就会失去修行的宗旨,而后者,则是提醒我们世间本来就是阿丝律耶的延伸,这其实本身就是不二的,如果看不到其中的不二,把握落实其间的不二,我想也很难真正有办法做到虹化转世,大弘法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吉新 发表于 2015-2-18 17: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对这个问题,在前期讨论赵朴老太亲教师人间佛教思想的时候, 师尊就已经提到了,那时更是强调了人间佛教必须是灵性的人间佛教,也就是你失去了灵性的宗旨,那么,就没有把握好二者的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朝珍 发表于 2015-2-19 01: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所有的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导向救渡,自我救渡和救度众生,如果说修行就是为了自己,那就悖离了佛法修行的宗旨,而且,也是永远都没有成佛的可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朝珍 发表于 2015-2-19 0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atricia
对圣密行者而言,天上天下,無論何時何地都是金剛法界宮。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就是首先要对这个问题有最基础但又是最根本的认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gdf@discuz.org 发表于 2015-2-19 09: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gdf@discuz.org 发表于 2015-2-19 09: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圣密行者而言,天上天下,無論何時何地都是金剛法界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纯净心灵322 发表于 2015-2-19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导向救渡,自我救渡和救度众生,如果说修行就是为了自己,那就悖离了佛法修行的宗旨,而且,也是永远都没有成佛的可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纯净心灵322 发表于 2015-2-19 17: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行最终也是要落实于生活,因为我们的生命离不开生活,而 师父圣示过,一切都是肇源法性的显现,隐态世界和显态世界本来也就是不连续的整体,如果没有落实于生活的点点滴滴,其实,也是违悖了佛祖最初寻求解脱的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梅花香自苦寒来 发表于 2015-2-19 19: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行最终是导归灵性的觉醒,导向救渡,自我救渡和救度众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梅花香自苦寒来 发表于 2015-2-19 19: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师父圣示过,一切都是肇源法性的显现,隐态世界和显态世界本来也就是不连续的整体,如果没有落实于生活的点点滴滴,其实,也是违悖了佛祖最初寻求解脱的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梅花香自苦寒来 发表于 2015-2-19 1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搞明白世谛与第一义谛的关系其实非常重要。
对这个问题,在前期讨论赵朴老太亲教师人间佛教思想的时候, 师尊就已经提到了,那时更是强调了人间佛教必须是灵性的人间佛教,也就是你失去了灵性的宗旨,那么,就没有把握好二者的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灵馨荟萃

GMT+8, 2026-5-31 21:0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