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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 The Study of Religion佛學 The Study of Buddhism [1/10]
宗教学The Study of Religion是以宗教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佛學 The Study of Buddhism 是以佛教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宗教学、佛學通过宗教现象、佛教现象研究宗教、佛教的起源、演化、性质、规律、作用等的人文社会学科。
本文暫時忽略佛教學的闡述,先簡明地詮釋宗教學。
按宗教學研究方法可分为描述性宗教學研究和规范性宗教學研究两大类。
前者用宗教學描述方法进行研究,对宗教采取价值中立态度,侧重于宗教的历史性和结构性;后者用宗教學规范方法进行研究,不回避对宗教的价值判断,侧重于宗教的体验、命题和信念等的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19世纪下半叶,西方宗教学者首先建立了宗教学The Study of Religion这门学科。
一般以麦克斯•缪勒1873年发表《宗教学导论》、率先使用“宗教学”一词为其开端。
因对宗教学研究对象、主体、目的和方法等的不同看法,西方宗教学有狭义宗教學和广义宗教學之分。
作者:patric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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